鲁迅杂文的魅力,我以为,首先在于“气韵生动”。鲁迅每篇文章都充满精气神,显得生气勃勃,这是最大的特点。鲁迅能把气运送到每一篇文章的细部,使文字从头至尾“活泼泼地”。但千万不要把气误解为言辞和态度的嚣张,仿佛梁启超“新民体”似的,那只是气的外在的张扬;鲁迅的气是内敛的,就好像他的书法,讲究藏锋,没有逞才使气的意味,却别有内力。有时他似乎懒懒地说着自己狼狈的境遇,还有点唉声叹气的样子,但仔细辨别,会发现作者眼中正闪着狡黠的光,这时就知道不能让文字轻轻骗过了。鲁迅到了晚年,身体已非常不好,但文章仍然精彩,《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可说是他最后的笔墨,其开头第二段云:

  做了《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以后,好象还可以写一点闲文,但已经没有力气,只得停止了。第二天一觉醒来,日报已到,拉过来一看,不觉自己摩一下头顶,惊叹道:“二十五周年的双十节!原来中华民国,已过了一世纪的四分之一了,岂不快哉!”但这“快”是迅速的意思。后来乱翻增刊,偶看见新作家的憎恶老人的文章,便如兜顶浇半瓢冷水。自己心里想:老人这东西,恐怕也真为青年所不耐的。例如我罢,性情即日见乖张,二十五年而已,却偏喜欢说一世纪的四分之一,以形容其多,真不知忙着什么;而且这摩一下头顶的手势,也实在可以说是太落伍了。

  短短一节文字,前后照应,峰回路转,生动和令人忍俊不禁之处多多,可见作者的气息时时处处贯注在文中。虽然一上来就说“已经没有力气”,但一点不影响为文的力度。看见日报到了,他是“拉过来一看”,传神地画出了“没有力气”的状态。惊叹之后,又补一句“这‘快’是迅速的意思”,差点让人笑出声来,因为这否定了“岂不快哉”的本意。而后面的“老人这东西……”可说是鲁迅标志性的反话,看得出他依然寸步不让。最后的“摩一下头顶”的手势,不独与前文呼应,更为后文张本。所有这些精彩处,都不是小家子气的精心设计,而是行云流水顺势而下的随处点染。

  第二个特点,即他的善于“自嘲”。都知道鲁迅擅长于讽刺,也大多喜欢鲁迅文章的幽默,但我们有必要对他的讽刺与幽默作一个拆析:统观他的文字,他是批判性的讽刺成分多呢,还是自嘲的成分更多?以我的估计,至少是一半对一半,也可能是自嘲的文字更多一些。鲁迅的杂文气特别足,但这样的气并不专用于攻击,却首先用于自嘲,这就是他的特异和巧妙之处,因此他的战斗文字才充满趣味,让人百读不厌。(相反,后来的有些杂文家尽管气也很足,却不免示人以一种见人就咬的泼皮相,让人见而生畏,乃至生厌。)其实鲁迅下笔时,往往是放低了身段,先从对自身的嘲弄入手的。比如那篇直击陈西滢与新月书店广告的《辞“大义”》(载《而已集》),开头是这样的:

  我自从去年得罪了正人君子们的“孤桐先生”,弄得六面碰壁,只好逃出北京以后,默默无语,一年有零。以为正人君子们忘记了这个“学棍”了罢,——哈哈,并没有。

  他与章士钊等论战并抗争,虽或激烈,却并不狼狈,倒是章士钊本人陷入了尴尬。可见,鲁迅在自嘲时,也同样运用了夸张手法,致使文章趣味横生。而末了的“哈哈”,又平添了一股活气,看得出虽是大讲“碰壁”“逃出”“默默无语”等,其实一点也不颓唐,正生机勃勃地以逸待劳,准备出击呢。看了这样的开头,当然知道好戏在后头,谁也不愿错过下面的妙文了。

  “自嘲”并不只为逗趣,这有点像“诱敌深入”,更利于后面的出击。一篇短文,婀娜多姿,决不枯涩,有力而又好看,奥妙恰恰就在这里。上文所引《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不也充满自嘲吗?自嘲因牵涉到自己,必然“有我”,这就注定了要比那些单一的攻击性的文章更有看头。鲁迅的自嘲常常是半真半假的,又不时出现夸张和反讽,读来不那么一览无余,这就使头脑处于一种快乐的紧张状态,充满了审美的乐趣。

  第三个特点,是“略具笔墨而神情毕肖”,也就是为对手“画图”。在我读过的谈论鲁迅杂文艺术的文章中,大都说到这一点,说得最好的也是这一点。当然这是有所本的,其原始出处就在鲁迅《伪自由书·序》中:“论时事不留面子,砭锢弊常取类型”,“盖写类型者……恰如病理学上的图”。鲁迅的文章大都很短,而文中又并非满篇攻击,所以真正击中对手的,往往是最要害处,所取的也是禅宗的“单刀直入法”。他不能循序渐进缓缓说理,但要把道理全包含其中,于是就用大量形象的比喻,让人一见难忘,细想则愈益明白,这也就是传神寓理的“画图”的方式了。这种方式在鲁迅杂文中随处可见,最著名的,如“叭儿狗”“蚊子”“聪明人和傻子”等,早已尽人皆知。鲁迅在东京留学时,留学生中“怪人”很多,逛书店时常会遇见,鲁迅对许寿裳说过一句传神的恶谥:“眼睛石硬”。这是指当时某些国人未见世面而不可一世,在外昂昂然,见人对面直视,到哪都是一副别人欠他三百两的嘴脸。而“眼睛石硬”四字,用绍兴话读出来,实在是生动异常的。可见鲁迅单刀直入画人嘴脸的能力,是早已有之的,是一种天性,并非后来专为写杂文才磨炼出的。他的杂文的成功也是天性使然,文章是他本性的自然流露,这正合于文学创作的规律。

  第四个特点,是他在自嘲或给人画像时,运用的是多重笔墨。他是一个天才小说家,又能活用各种文体(包括诗、散文、剧本等),所以他的杂文写法,也灵活多变,并不拘泥于一路。比如读他的杂文《“碰壁”之后》(载《华盖集》),就能读出他的小说的特有笔法;而他的《论辩的魂灵》(同上书),又颇有单口相声的味道。至于《半夏小集》里的那些对话,则分明是双人相声的趣味了。鲁迅杂文正是按不同情形由这多种多样的笔调写成的,所以处处显得新鲜传神。

  第五个特点,也许是最根本的,即在所有这些自嘲或图画的背后,都有他深刻的思想和学问衬底。他不是说空话、骂大街,更不是无端攻讦、刻薄表演,而是真正有话要说,而且——除了某些过于意气用事的时候外——他对要说的题目都先已有了自己深入的研究,而他的学问功力是公认的,是真正一流的。所以,他的文章从根本上说,还是以内在的深刻、厚实见长。而这恰恰是最不容易学到的。现在有人觉得别人不敢说自己敢说,别人不够刻薄自己够刻薄,自己就是鲁迅——这才是天大的误解;或许,这也算得一种东施效颦吧。鲁迅的骨头确实硬,但胆子并不太大,所以才会在《坟·题记》中说:“君子之徒曰:你何以不骂杀人不眨眼的军阀呢?斯亦卑怯也已!但我是不想上这些诱杀手段的当的。木皮道人说得好,‘几年家软刀子割头不觉死’,我就要专指斥那些自称‘无枪阶级’而其实是拿着软刀子的妖魔。”这才是实实在在的鲁迅。

  第六个特点,是鲁迅杂文的题材和体裁也是多样的,并不如现在那样,只是单一的攻击和批评。试以收入《且介亭杂文末编》的1936年杂文为例,共14篇,其中有序跋,有争论文,有观展览会记,有回忆和书信,也有创作谈。把这些文章翻一遍就会明白:现在被报刊标明为“杂文”的杂文,路子已窄到什么程度了。鲁迅的这些最后的作品,大约只有《三月的租界》和《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还可算正经“杂文”;连《写于深夜里》和《我要骗人》都有可能被存疑,刊出后一定会有人来问:“这也算杂文吗?”至于其他10篇,恐怕都将被今天的编辑排除在外的。

  看来,杂文还须多样化——不然,我们就离鲁迅太远了。

  上述六个特点,当下的“杂文”如与之对照的话,我以为最缺的是第二点,第五点,还有就是第六点。

  (作者系《文汇报》“笔会”主编)

  (刘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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