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版的《蒲桥集》封面上有一条广告:

  齐白石自称诗第一,字第二,画第三。有人说汪曾祺的散文比小说好,虽非定论,却有道理。

  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皆有情致。间作小考证,亦可喜。娓娓而谈,态度亲切,不矜持作态。文求雅洁,少雕饰,如行云流水。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滋味近似。

  日后汪曾祺老实“招供”,广告是应出版社之邀,自己写的,意在“让读者了解我的‘散文观’”,并谦称“这不是我的成就,只是我的追求”。此“广告”是汪曾祺对自己“散文观”最明确、简练的表述。他的其它一些有关散文的理论批评文字,多是对此“广告”的深化、细化或修正。

  此处的所谓散文“皆有情致”,实际提示着,散文要具有主体性,要表现出作家个人的存在。正如他在《<汪曾祺小品>自序》中所说:“写写小品,对宇宙万汇,胡思乱想一气,可以感觉到自己像个人似的活着,感到自己的存在。”在评论先燕云的散文时也说:“其实,看山看水看雨看月看桥看井,看的都是人生。否则,就是一个地理学家、气象学家,不是散文家。”散文中的山山水水、宇宙万汇皆为作家主体性的展开之地,人之存在的敞开之域。在“广告”中,主体性虽然为“情致”所指代,但主体性却不限于人之“情致”。汪曾祺在其它论述中说,“散文总得有点见识,有点感慨,有点情致,有点幽默感”,“随笔大都有点感触,有点议论”,“我所谈的都是家常小菜。谈吃,也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对文化的态度”。由此看出,散文的主体性既包含人的感性和理性,思想和情感,也包含态度、情趣、情绪、感觉等等。重要的是,他在给多位新潮散文作家的散文集作序后,认同了散文可以用意识流手法表现“恋父情结”等人的潜意识,让自己的散文主体概念的内涵进一步扩大为人之心灵的整体。

  散文之中应当表现出人的主体性,而主体性又应当独具个性。汪曾祺甚至认为,“一个随人俯仰的人,毫无个性的人是不能成为作家的”;“一个人要使自己的作品有风格,要能认识自己、发现自己,并且,应该不客气地说,欣赏自己。‘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并进一步对“个性”解释道:“作家就是要不断地拿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拿出自己的思想、感情,——特别是感情的那么一种人。”就小品文而言,“小品文对某个现象,某个问题表示一定的见解⋯⋯这些见解不一定深刻,但一定要是个人见解”。由此看来,散文主体的个性成为了判定一个人是不是作家的标准。它又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表现为作家对事物的独特精神选择,表现为散文的独一无二的思维方式、思想情感和风格。散文家不但要独具个性,在汪曾祺看来,他同时也应是真诚的,能够真诚地把本真世界抒写出来。在《序〈雨雾山乡〉》中他引用了王国维的一句话,“一切文章中,余爱以血写成者”。随后指出,散文能把“过人的哀乐如实地、不加修饰地写出来,便极感人”。

  不精不诚,不能感人。只有真诚,才能抵达人和事物的本真。他认为沈从文散文充满魅力的原因之一也在于文章“寄托了作者的哀戚、悲悯和希望,作者与这片地、这些人是血肉相关的,感情是深沉而真挚的”。强调散文的真实和真诚必然要反对散文主体的虚假、伪饰。他明确表示,“散文的大忌是作态”。散文应“‘无所衿饰’,不讲大道理,不慷慨激昂,也不装得很革命,不搔首弄姿,顾影自怜”。这也许就是“广告”中的“不矜持作态”内在含义。正是基于此,在评价中国现代散文史时,他才有了这样的看法:“中国散文,包括写父母的悼念性的文章,自四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有一个断裂,其特点是作假。这亦散文之一厄。”

  (杨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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