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古代文化常识梳理——科举制相关知识
初中语文古代文化常识梳理——科举制相关知识 科举制是隋以后各封建朝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方法而得名。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到明朝,科举考试已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应考者考试合格后可取得生员(秀才)资格。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 【诸生】古代经考试录取而进入中央、府、州、县各级学校,包括在太学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及例生等,统称诸生。 【乡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考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试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试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如:吴敬梓《儒林外史》中“范进”考取举人,参加的便是“乡试”。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又叫“春闱”。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考官;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科举制中级别最高的考试。由皇帝在廷殿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也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为“元”,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 【金榜】殿试后揭晓录取进士名单及名次的布告。因其用黄纸书写,故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