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合同(四)
保险代理合同(四)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第...
一、课文导读
(一)文题诠释
文题中的“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为什么要“伤”仲永呢?留给读者一个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欲望和兴趣。同时也暗示了文章的主题,给文章奠定了感情基调。
(二)谋篇立意
文章先叙后议,开始用见闻录的方式,依次写了方仲永从5岁到20岁之间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接着,作者借事说理,阐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作者采用了寓理于事、欲抑先扬、对比鲜明的写作方法,语言精炼,说理深刻,启人心扉。
(三)层次划分
全文共3个自然段,可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1-2自然段):叙述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二部分(第3自然段):通过议论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四)写作特点及借鉴
写作特点:
1.先扬后抑的行文结构。
文章叙事部分采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从“世隶耕”“未尝识书具”,可知仲永生于一个毫无文化背景的家庭,没受过教育。但“与之(书具)”,即能“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这样,一个神童形象便跃然纸上,令人称奇。但因其父“求金”心切,“不使学”,最终导致了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后来竟“泯然众人矣,”才能逐渐衰竭,变成了普通人。文章先写仲永年幼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对比鲜明,令人警醒、惋惜和深思。
2.缘事叙理的写作手法。
叙议结合是本文写作手法上的一个亮点,文章先叙述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及后来的变化情况,写出了仲永幼年时的天资过人和其父因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以及因此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然后由仲永才能从非凡到衰竭的事例,缘事叙理,阐发议论,表明自己的看法,即一个人无论天赋有多高,如果脱离了后天的教育和培养,最终也会变为一个平庸无奇的普通人。
3.精练隽永的语言表达。
本文语言精练,含蓄隽永。从题目上看,一个“伤”字,就暗示了仲永才能的必将夭折,又如一个“啼”字,把仲永索求书具的急切心情表现得活灵活现;“忽”“即”“立”三个副词的运用,使得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再如动词“扳”“谒”,形象地刻画出仲永之父因贪利而生拉硬扯的丑态,把一个愚昧无知的父亲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总之,文章行文严谨,言简意丰。
借鉴:对比手法有强烈的、震撼人心的效果,能彰显主题。本文一开始写幼年时的方仲永天资聪慧,可谓“神童”,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互为反衬,对比鲜明,显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令人警醒惋惜。这一写法值得我们在写作中借鉴。
二、课文重点难点疑点导学
(一)重难点句子导学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导学:文章以褒扬之笔描写方仲永是“受之天”的天才。异在不学而能书。这是罕见的天赋之才。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导学:这句话写出了其父为了图利,并不考虑儿子的前途,每天带着儿子到处炫耀牟利。“不使学”三字是全文的关键,为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了方仲永命运变化的根本原因。
3.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导学:这句话在前面充分叙述方仲永由神童变为庸人的基础上,进入议论。点出了方仲永天资出众,而后来又“泯然”为众人的原因,既总结了前面的故事,又是揭示道理的前奏。
(二)重点段落导学
1.第①段“世隶耕”三个字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导学:“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也是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
2.第②段开头“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中有什么作用?
导学:起过渡作用。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三)疑难解惑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导学: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 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导学: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