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提到“善解人意”这个说法,首先想到的会是安妮·海瑟薇在2001年演的电影《公主日记》。

她演的草根公主 Mia 在宴会上一口吃掉了一整块雪葩,整个脑袋都被冻歪了,他旁边一起就餐的人看见之后,也都故意一口气吃掉一整块,然后表现出同样痛苦的表情;以此避免让 Mia 感到尴尬。

多么贴心啊,他们明知道 Mia 犯了个很愚蠢的错误,但他们没有当场纠正她,而是首先去照顾她的感受。然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见到的常常是这个的反面,总有些人热衷于当众指出别人的各种小错误,不管是读音、语法、口音,亦或是一些其他类似的东西。

这在网上尤其明显,那些喜欢给人挑错的键盘侠无处不在。如果你去看一个用户留言完全公开的网站,比如网易新闻啊、贴吧啊什么的,几乎不可能不看到这一类的留言。(王者荣耀的玩家应该也不感到陌生)有的是各种挑错,有的是给你上升话题,有的干脆就直接发泄情绪。撇开那些单纯发表情绪化留言的人不谈,我们今天来专门讲讲那些喜欢给别人的语言挑刺的人。

英语中已经有一个专门的词组来形容这些人了:

hyper-vigilant grammar nerds

语法高敏型 社会警察式 书呆子

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心理学家罗伯特·库兹班(Robert Kurzban)说:这些人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急需体验智力和文化程度上的优越感(intellectual or cultural superiority)

他们企图发出这样一个信号:我能注意到你没注意到的东西,所以你应该来承认我比你专业。而且这种行为通常是表演性的(performative),观众越多、言辞越激烈,成就感就越高。这种现象在英语世界里也很常见,经常会有人留言科普 that 和 which 的用法区别。(虽然即使不改正大家也都知道那句话在讲什么)

趣闻网站 BuzzFeed 的主编艾米·法薇拉(Emmy Favilla)就说:因为如此,所以语法小测验一类的文章阅读量特别高,大家都喜欢证明自己比其他人懂得多。《纽约时报》去年甚至做了一个活动,叫“一起来校稿!”(Copy Edit This!),专门让读者来纠错,也取得了很不错的热度。

是的,这种行为做起来的确挺爽的,可如果你是接收方,你感受到的就只有一个东西了:冒犯(offense)

谁都不喜欢犯错误,但有些人就觉得只有自己能看见错误。其实,编辑行业内部已经常常把这个当笑话看了,很多人看完一篇深度长文之后什么也没看进去,而只会留言说自己注意到一个错别字(typo),如果一个人看完一段内容,能给出的最优先的评语仅仅是一个错别字,那这个大脑得有多干枯啊。Twitter上也经常有人贴出一张《纽约时报》的截图,非常自豪地指出里面哪哪打错了,然后等着别人来回复“那你是不是很棒棒?”

嗯,真棒。

OK,我们来讲讲今天的词 offense。这个词的释义是“冒犯”,指那些不礼貌、并且通常对他人感情造成伤害的行为。它的动词形式是 offend,另外,offense 是美国的拼法,英国的拼法是 offence

那么,我们来造个句子吧~

Internet has made us exposed to more and more offense.

互联网让我们暴露在了越来越多的冒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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