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1940:刘呐鸥电影往事
1940年9月5日,刚刚经历了一场狂风暴雨的上海滩仍然暑热未消;但比暑热更令人难忘的,是当日《国民新闻》报头版格外引人注目的左下角。## 报丧国民新闻社社长刘呐鸥(灿波)先生恸于民国二十九年九月三日下午二时十分在福州路京华酒家惨遭暴徒狙击为和运而殉难其遗体已移归忆定盘路一五六弄五号俟刘太夫人自原籍抵沪后定期举行丧殓谨此报闻刘呐鸥先生治丧委员会启## 中华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启事本公司制作部次长刘灿波先生于本月三日下午二时十分在四马路京华酒家不幸被凶徒狙击逝世关于治丧事宜由本公司组织治丧委员会办理其出殡日期及地点俟决定后再行登报通知特此通告中华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谨启这两则并排刊登在报纸头版的“讣闻”“启事”,无论是醒目的粗黑线方框,还是比《国民新闻》报头字号还要大的“报丧”二字,超凡的规格似乎都在证明死者身份的特殊。“刘呐鸥(灿波)先生”,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在现代文学史上曾经如超新星爆发般辉煌过的“新感觉派”先锋,在故纸堆中又一次闪耀了我们的双眼。正如超新星爆发会迅速坍缩形成可怕的“黑洞”,作为小说家的刘呐鸥仅仅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之交留下寥寥十几篇小说便迅速销声匿迹;而1940年的“国民新闻社社长”和“中华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制作部次长”的双重身份,以及“惨遭暴徒狙击为和运而殉难”这种黑帮片桥段式的人生绝响,又使其人生中最后五年的经历变得愈发扑朔迷离。曾经的小说家摇身变为电影人,一段并不单纯的电影往事渐渐浮出水面。刘的好友、同为“新感觉派”代表人物的施蛰存在回忆与刘呐鸥的交往时,曾重点提及“晚上七点左右去看电影”是台南富家子弟刘呐鸥在上海奢靡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电影艺术的热爱,以及广泛观赏世界各国影片(特别是好莱坞娱乐片)打下的欣赏基础,培育了刘呐鸥独特且颇具深度的电影艺术观念。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和好友黄嘉谟(《何日君再来》的词作者)一起,在1933年前后向“左翼电影”开火,掀起一场在中国电影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软性电影”和“硬性电影”之争;他为电影功用做出的界定——“等于是逃避现实的催眠药”,和黄嘉谟著名的“(电影是)给眼睛吃的冰淇淋,是给心灵坐的沙发椅”的论断一起,成为左翼电影人猛烈批判的对象。他们在提出理论和掀起论争之外,还投身创作实践。刘呐鸥创作了电影剧本《永远的微笑》,这部由影星胡蝶主演的影片也成了他在电影领域的代表作。除此之外,据记载,他还参与了《民族儿女》《初恋》《密电码》等故事片的拍摄制作,还拍摄了一部带有鲜明个人风格的实验性纪录片《持摄影机的男人》。刘呐鸥在抗战爆发前的电影活动大致如此。在日本帝国主义燃起全面侵华战火、中国早期电影黄金时代戛然而止的节点上,骨子里不甘寂寞的刘呐鸥似乎寻觅到了又一次“超新星爆发”的良机,而这也为他的悲剧命运悄悄埋下了伏笔。“中华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所带有的暧昧色彩:熟悉中国电影史的人对于这个公司应该并不陌生,在许多场合的表述中,它的前面常常还要加上一个“伪”字。在这样一个由日本“电影特工”操纵成立、为日本帝国主义“电影国策”和侵略野心服务的机构中担任“制作部次长”的职务,任何人都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正因为如此,就在刘呐鸥被狙击殒命后不久,远在大后方的国民党中央电影制片厂厂长罗学濂在一次公开讲话中为了强调上海“孤岛”电影界“正处在忠贞无耻的生死斗争时刻”,特意举刘为例:“孤岛的极少数电影人落水,有少数的虫豸蜷伏在黑暗的角落里投机买卖……变相的出卖灵魂……穆时英、刘呐鸥之流已被‘诛伏’……(中央政府)还会有更多的制裁。”而1940年10月29日,导演史东山在向国民党文化工作委员会说明关于电影工作的情况时,也提到了一个半月前发生在上海的狙击刘呐鸥事件:“我们电影制作者中连续出现了出卖祖国的叛逆者。刘呐鸥是用我们的手射杀的,他是叛逆者的代表,此事对于叛逆者是严厉而残酷的教训。”那么,刘呐鸥又是怎样由一个“艺术至上”的鼓吹者,蜕变成“孤岛”电影人中的无耻丑类的呢?抗战爆发之时,刘呐鸥尚在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直属的中央电影摄制所任职,曾担任过审查委员会委员、剧本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剧本部长等职。“中电”时期刘呐鸥的最大成就,便是那部曾名噪一时的纪实性故事片《密电码》。该片由张道藩根据亲身经历写出情节,刘呐鸥以此为素材写作剧本并和黄天佐(日本无条件投降后,黄因战时在中华电影、中联、华影就任要职,被判处徒刑三年,褫夺公权三年)共同导演,据说上映后颇为卖座。后来成为延安报告文学作家的黄钢,当年恰与刘呐鸥在“中电”同一部门共事。刘殒命后不久,黄钢即写了一篇题为《刘呐鸥之路——回忆一个“高贵”的人,他的低贱的殉身》的长文回忆自己与刘呐鸥的交往,先是作为“鲁艺”的创作作业,后又被推荐到香港《大公报》连载。其中披露了一个重要细节:在南京国民政府撤离之前,曾由刘呐鸥起草拟定了一份“国家非常时电影事业计划”。将这一对战时电影工作具有纲领性意义的工作交由刘呐鸥承担,可见当时国民政府的电影官员对刘的充分信任。然而,在刘呐鸥撤离南京前接电话的片言只语中,黄钢却听出了他的如下态度:计划虽由他起草拟定,不过却没有什么用,因为中日双方正式打起来之后政府不知道要退到什么地方去,而在内地那样的条件下根本无法开展电影制作的;第二,面临日军空袭,“全国巡回放映网”的办法行不通、无意义;第三,不必忙着去拍防空的教育短片,因为对于一字不识的老百姓来说,用电影去教育他们也是做无用功。“就是这样荒谬无理的意见,刘呐鸥用轻蔑的,但也是婉转的口气说出来,说毕抛下话筒,算是交代好他最后的工作。”再联系刘呐鸥之前对于“国防文学”等口号的厌恶态度,黄钢断定他必将走上汉奸之路。果然,不久之后他“就从报上看到了刘呐鸥在沪替日方管理电影检查事业,出入与日人为伍,生活更加富裕了”的消息。刘呐鸥生命末期的电影活动,与金子俊治、松崎启次和川喜多长政这几个日本人的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特别是松崎启次,他留下的《上海人文记》一书,用大量的篇幅记载了自己与刘的交往,成为研究刘呐鸥的最重要文献之一。在该书的自序里,松崎自称“我是电影制作人”,“我被派到上海,在那里担任的工作是设立电影公司”,他在中国工作由刘呐鸥始,也由刘呐鸥终。在上述三个日本人中,刘呐鸥接触金子俊治最早。根据近年来日本学者的研究,刘呐鸥放弃随“中电”内迁而转投上海,并不仅仅是由于对电影事业(或者说是对“拍电影”这一工作)的追求。出身台南富商家庭的刘呐鸥,身体里流淌着传承自父辈的商人血液。他当年在上海过着奢靡的生活,仅凭家里的供给是远远不够的,他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靠房屋出租:据说他在虹口的公园坊有整整一条弄堂、30多幢房屋的房产供出租。在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的“有关台湾人的杂项:台湾的不逞之徒”的分类专案中,保留有一份《关于要注意的台湾人刘呐鸥在南京中央电影审查委员会就任委员的档案》(1936年9月24日由上海内务书记官北村英明签发给负责“取缔思想犯”的警保局长萱场军藏)在这份档案中,刘呐鸥的主业即为“房屋出租”,而广为后人所知的“从事文笔活动和电影工作”则只是他的“副业”。之所以成为“要注意的台湾人”,且被纳入“不逞之徒”的范围,一方面固然是因为他“透过某中国人与时事新报(中国的日刊)记者或明星电影公司保持关系。同时,秘密地和多名可疑的中国人持续交往,而且专门躲避与在华的台湾人进行交流。因为其动向相当可疑而予以关注之际,这次又被任命为以罗刚为委员长的南京中央电影审查委员会委员。”但是,他的“房屋出租”主业也颇让日方关注。商人逐利的本性肯定不会容许他抛弃巨额房产随南京国民政府流亡内地,黄钢在记述中也借一位朝鲜籍同事之口佐证了这一点。当时金子俊治在上海日军报导部工作,军衔为少佐,分管谍报班对华宣传和宣传班对内宣传,权限颇大,电影工作亦是其分内之事。刘呐鸥以自己在电影方面的专长主动接触金子少佐,其用意很大程度上是想以此保住自己在上海的房产。但金子俊治毕竟只是个军人,真正在电影业务方面同刘呐鸥打交道的,还是松崎启次。在金子俊治的牵线搭桥之下,刘结识了正“日夜兴奋的制作纪录片《上海》《南京》”的松崎启次。这两部纪录片完全是为了配合日本军方向国内和占领区民众宣传战况、炫耀“军威”而拍摄的,美其名曰“文化电影”,分别由龟井文夫和秋元宪导演。刘呐鸥的主要工作,则是为这两部纪录片的拍摄尽可能地提供帮助。此事鲜为人知,然而刊载于日本《都新闻》1940年9月5日(即刘呐鸥殒命后两天)上的《令人惋惜的刘呐鸥之死——毕业于青山学院为日中电影界鞠躬尽瘁的俊杰》一文中,日本“东宝”制片人泷村和男的访谈将此事披露于天下:“从纪录片《上海》《南京》到故事片《支那之夜》,在摄影现场得到了刘氏的极大关照。”松崎启次介绍说,协助日方调查的除了刘之外,还有其好友黄天始。此时距“七七事变”爆发仅三四个月,已经有许多人认定刘、黄的所作所为是汉奸行为。在协助调查期间,时常有匿名恐吓电话打进刘呐鸥在旅社内的房间,质问他“你是汉奸吗”。但是,刘却向松崎做出了如下表态:“汉奸就汉奸吧!什么叫做真正的汉奸,历史会证明一切!”为了扩大他们所制作的电影的影响力,刘呐鸥甚至计划配合松崎拉拢朝鲜籍著名影星金焰下水,最终未能得逞。刘呐鸥还是当年轰动一时的“电影《茶花女》事件”的重要制造者之一。他和黄天始一起游说友联影片公司总经理沈元荫,并提供日方资金援助,让其成立了光明影业公司,并先后制作了《茶花女》《大地的女儿》等电影。日军侵入上海后在虹口的东和电影院设置了电影审查所,宣称只要这里的审查通过,便给予在日军占领区域内放映的许可。上海爱国电影人为表明立场,坚决抵制日军的电影检查行为。然而,《茶花女》拍摄完成后,刘呐鸥却将一份拷贝偷偷送往日本,于1938年12月在东宝系统的电影院以《椿姬》为名公开上映,并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日方宣称该影片是在日本上映的第一部中国片。消息传来,激起了上海文化界的极大的愤慨。川喜多长政是日本20世纪三四十年代重要的电影人。曾就读于燕京大学的他创办了“东和商事”,在抗战爆发前后制作了《新土》和《东洋和平之路》两部故事片。川喜多长政同刘呐鸥最直接的关系,就在于他是“国策映画会社”中华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日方代表(中方代表是张善琨,但川喜多是该公司实际上的最高领导),而作为制作部次长,刘呐鸥无论在名义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是川喜多长政的下属。然而,由于川喜多就职后一直采取只摄制新闻或纪录片,“如果军方要求设置宣传电影,我公司就承担;如果是故事片,那就请中国电影人摄制,我公司来发行”的策略,无法满足刘呐鸥拍摄故事片的愿望,因此,在刘当时的同事辻久一眼中,他的工作作风相当消极。在供职于中华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刘呐鸥所做的最值得注意的事情,仍然是为日本电影人来华拍片提供帮助。而这部电影,就是一代明星李香兰(山口淑子)的代表作《支那之夜》(又名《苏州夜曲》)。根据日本《映画旬报》1940年1月1日的记载,1939年12月,“泷村和男、小国英雄以及确定作导演的伏水修三人奔赴上海,得到中华电影公司的刘灿波(即刘呐鸥原名——笔者注)等人的后援,收获了种种素材,还视察了上海黄浦江、苏州等地,此行圆满结束。”而这也几乎成了刘呐鸥为“电影事业”作出的最后贡献。1940年9月3日中午,刘呐鸥和松崎启次、石本统吉等日本电影人,以及黄天始、黄天佐在上海福州路六二三号京华酒家商讨纪录片《珠江》的拍摄计划。商讨结束后,刘呐鸥独自一人先行离开,在酒家门口连中数枪,不治身亡。关于其被狙杀的原因众说纷纭,甚至连刺客身份都无法确定。史东山说刘死于“我们”之手;《国民新闻》社则一连几天以社论形式要求“彻底肃清潜伏租界内的蓝衣社暴徒”(美籍学者魏斐德在其研究抗战时期上海暗杀行为的名著《上海歹土》中指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是官方还是非官方的组织都将反日恐怖活动归在声名狼藉的蓝衣社的名下”);然而,刘呐鸥“因争夺赌场风波,被青红帮暗杀”的说法也颇有市场。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事情的真相永远都无法浮出水面。刘呐鸥其人本身就是一个交织着众多谜题的存在:他的身世,他的国籍,他的职业,他的内心世界……然而,无论如何,刘呐鸥一生中最后五年间所经历的那些电影往事,都提醒着我们:在民族危亡的紧要关头,在光影流转间还夹杂着那样一段不容忘却的历史记忆。